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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口水质、出口废水对比监测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院进行污水比对服务院内议标,事项说明如下:

一、 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进口水质监测、出口废水比对监测服务

二、 服务编号:YYYHQK-2026-FSBD001

三、 服务周期:30天

四、 服务期限:两年。

五、 预算金额:每年费用50000元整。

六、采购要求:

1、本次招标分为一个包件;

2、 交货地址:采购单位指点地方;

3、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4、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单位需求;

七、采购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废水排放性质,现将项目技术需求说明如下:

采购范围、主要工作内容

(一)采购范围

按《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对污水处理站进口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进行监测,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流量进行比对,监测频次一月一次。

(二)主要工作要求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

2、具备检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配备专业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实验人员,采样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保证项目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采样出具报告。

4、具有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及服务保障措施。

八、参与议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经营范围须具有本项目相关内容;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2、具备的人员队伍、设备、作业能力等能够满足招标单位需要;

3、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经营状况良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系统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且装订整齐;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九、询比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 4 月 8日。

2、地点: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恒安街336号

联 系 人:丁海、赵强

电 话:0352—624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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